[利好政策] 新泽西一次性塑料袋禁令生效,三次违规罚款5000美元
发布日期:
2022-07-14
自2022年5月4日起,新泽西州实施第二阶段的禁塑法案,即零售商和食品服务企业将不再被允许使用或分发一次性塑料袋。
自2022年5月4日起,新泽西州实施第二阶段的禁塑法案,即零售商和食品服务企业将不再被允许使用或分发一次性塑料袋。
该法律在生效前给了商店和公众18个月的准备时间。这项法案是在2020年11月4日通过的,分为多个执行阶段,针对的是新泽西州零售业和食品服务业造成的塑料污染,第一阶段是从2021年11月4日起执行部分禁止塑料吸管。
第二波法规还禁止一次性聚苯乙烯泡沫杯和食品容器。此外,虽然小型便利店和杂货店允许使用纸袋,但超过2500平方英尺(约合232平方米)的商店将要求顾客提供自己的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或现场购买。
被发现违反禁令的企业将在初犯时受到警告,第二次违反将被处以每天1000美元的罚款,第三次违反将被处以每天5000美元的罚款。
普林斯顿保护协会(PCS),一个由学生领导的环境行动主义团体,批评了立法的某些方面,指出低收入企业可能难以提供往往更昂贵的塑料替代品,可能会遭受法律的高额罚款。他们还对政府推广所有可重复使用的袋子表示不满,因为许多袋子是用不可持续的材料制成的。
一次性使用和可重复使用有什么区别?
虽然该法律没有给出一次性使用的技术定义,但它指的是“塑料制成的外卖袋,不是可重复使用的外卖袋”——换句话说,就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,我们都习惯于在几乎每家商店购买的薄袋。新泽西州对纸袋有类似的非定义,有点像“当我们看到它时,我们就知道它了。”
商店被允许出售可重复使用的外卖袋,这种袋子被定义为由较厚的“聚丙烯或PET塑料”制成,或者由织物、尼龙、布料、大麻或其他可机洗的织物制成。它们通常有缝合的把手,并且是为重复使用而设计的。(费城的塑料外卖袋禁令说明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是指厚度超过2.25um(0.00225毫米)的袋子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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